新学期一系列教育新政落地
■新学期 新气象
本报讯民办教育“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落地,大学生休学创业可简化休学批准程序,小学一年级开始上科学课,京、津、鲁、琼四地开启新高考,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新课标启用……新学期伊始,一批教育新规新政策开始落地施行。
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需向社会公示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自9月1日施行。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大学生创新创业可获学分
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新规指出,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注重学术诚信,新规规定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特殊教育新课标教材投入使用
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于秋季学期实行,起始年级主要学科的新课标教材也将投入使用。
三类特教学校课程标准共涉及42门学科,其中盲校18门、聋校14门、培智学校10门,包括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实施建议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为残疾学生专门制定的一整套系统的学习标准。
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详细描述了课程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总目标和学段目标,提出了各类残疾学生经过学习,在该门课程上所要达到的最基本的水平和程度。
小学一年级增设科学课
教育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自今年秋季开始执行,小学科学课程的起始年级由三年级调整为一年级。
基于学生的年龄特征与认知规律,新标准把小学六年学习时间划分为一至二年级、三至四年级、五至六年级三个学段。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一课时安排课程,三至六年级的课时数保持不变。
课程内容方面,以学生能够感知的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宇宙科学、技术与工程中一些比较直观、学生有兴趣参与学习的重要内容为载体,重在培养学生对科学的兴趣、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学习习惯。
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启动
继浙江、上海开启新高考改革之后,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成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省市。
今年9月,四省市入学的高一新生取消文理分科,使用新高考方案。
以北京为例,自2017年秋季起,从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为高考必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必修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其中3门科目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即在2020年高考实行“3+3模式”。